一、无障碍房间设计

① 单人卧室面积不应小于7㎡双人卧室面积不应小于10.50㎡,兼起居室的卧室面积不应小16.0㎡,起居室面积不应小于14.00㎡,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.00㎡。

② 设坐便器、 洗浴器(浴盆或淋浴)、洗面盆三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4.00㎡;设坐便器、洗浴器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3.00㎡;设坐便器、洗面盆二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.50㎡;单设坐便器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.00㎡。

③ 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厨房,操作台下方净宽和高度都不应小于650mm,深度不应小于250mm。

④ 居室和卫生间内应设求助呼叫按钮。

⑤ 家具和电器控制开关的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。

⑥ 供听力障碍者使用的住宅和公寓应安装闪光提示门铃。

 

二、无障碍公共浴室/浴盆间/卫生间

① 淋浴坐台高度宜为450mm,深度不宜小于450mm;

② 淋浴间应设距离地面高700mm的水平抓杆和高1.40-1.60m的垂直抓杆;

③ 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,其深度不应小于400mm。

④ 公共浴室的无障碍设施包括1个无障碍淋浴间或盆浴间以及1个无障碍洗手盆。

⑤ 公共浴室的入口和室内空间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,浴室内部应能保证轮椅进行回转,回转直径不小于1.50m。

⑥ 浴室地面应防滑、不积水。

⑦ 浴间入口宜采用活动门帘,当采用平开门时,门扇应向外开启,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,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900mm的关门拉手,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。

三、无障碍餐厅

① 餐厅入口处需布置休息及惨淡展示、轮椅存放的空间;

② 主通道宽度需大于1.8m,可满足两辆轮椅(或餐车)并行通过的需求;

③ 次通道宽度需大于1.2m,可满足一辆轮椅及一人并行通过的需求;

④ 邻桌通道宽度需大于0.6m,可满足担任拄拐杖步行通过的需求;

四、无障碍走廊

① 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.2m,人流较多或较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的室内走到宽度不应小于1.5m;

② 室外通道不宜小于1.8m;

③ 无障碍通道应连续,其地面应平整、防滑、反光小或无反光,并不宜设置厚地毯;

④ 无障碍通道上有高差时,应设置轮椅坡道;

⑤ 走廊安装扶手,起到借力助力作用;

⑥ 阳角处扶手圆角处理,踢脚材质软化处理。

五、护士站/前台

① 安装呼叫报警灯、房间号、观察窗;

② 设置无障碍服务台;